前央視女主播曹晴
曹晴在美國
9月15日報道 此前,前央視女主播曹晴自曝遠嫁美國之後遭虐待,引起大眾關注,並聲稱要去法院狀告丈夫屠中恆。
9月13日上午九點是曹晴與丈夫互相申請限制令一案的第二次開庭,但因證據不足,遭到了法官的駁回。
此前,曹晴向屠中恆提出和解,希望雙方私下協商達成一致,撤銷對對方的限制令,走“互避令”這條路,即限制對方聯繫自己,但卻沒有公共記錄,不會影響雙方的名譽和職業等前途。可惜的是,屠中恆並未接受和解,選擇走庭審程序。
庭審中,法官提出在法律中:判斷是否給限制令的標準是,申請人是否能拿出證據來證明對方不間斷的聯繫對自己構成了騷擾,但曹晴向法院出示的證據並不足以證明屠中恆是在恐嚇、虐待自己,也拿不出任何入院文件和證明,證明自己被屠中恆打傷住院,因此並不構成申請限制令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