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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商販加工出售病死豬肉獲刑

來源:妖孽男    閲讀: 1.8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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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病死豬後屠宰加工成肉食製品運往錦繡大地市場銷售,6名商販將含有豬偽狂犬病菌等多種致病菌的病死豬肉送上居民餐桌。記者昨天獲悉,海淀法院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呂江永、李紅河等6名商販2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分別罰款6萬元至30萬元。

六商販加工出售病死豬肉獲刑

今年8月8日,因生產、銷售病死豬肉,呂江永、李紅河等6人以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在海淀法院受審(本報曾報道)。

庭上,海淀區檢察院指控,2011年7月始,呂江永低價從王保華、王新闊等人處以低價收購病死豬,在其承租的房山區良鄉侯莊村一大院內,僱用王萬江屠宰病死豬,割掉豬皮、血痕及腐爛部分,將其他肉加工後出售給李紅河、邸軍坤、李榜章等人。

這些豬肉製品自錦繡大地市場經批發、零售流向部分餐館及居民餐桌。

去年9月27日,公安機關將呂江永、李紅河、邸軍坤、杜康抓獲,並當場從呂江永處查獲豬肉486.8千克,豬皮51.4千克,豬頭、豬蹄共計47.7千克,豬油163.15千克,豬內臟104.9千克,當場從邸軍坤處起獲豬肉3袋等。庭上,呂江永等6人認罪。

海淀法院認為,呂江永等6人明知其生產、銷售的是病死豬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源性疾患,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海淀法院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呂江永有期徒刑3年,罰款30萬元;以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分別判處李紅河等5人2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分別處以6萬至20萬不等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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