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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因6元過期醬被罰4000 衞生局被指報復

來源:妖孽男    閲讀: 2.8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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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虎坊路幼兒園因為食堂冰箱中有一瓶過期醬,被西城區衞生局罰款4000元。幼兒園認為自己在食品過期後並未再使用,以處罰過重為由將西城區衞生局告到法院。昨天,西城法院開審此案。幼兒園的代理人當庭喊冤。一瓶價值6元的過期醬,該不該給予罰款4000元的處罰,成為庭審爭論的焦點。

幼兒園因6元過期醬被罰4000 衞生局被指報復

幼兒園內查出過期醬

今年3月2日上午,西城區衞生局的兩名工作人員到虎坊路幼兒園進行檢查,發現食堂生食冰箱內存放的一瓶柱候醬,生產日期為2009年7月17日,保質期為18個月。西城區衞生局的工作人員當場查扣了這瓶過期醬。後來,西城區衞生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幼兒園處以罰款4000元。

對於冰箱中出現過期醬的原因,幼兒園的工作人員解釋説,該幼兒園的日常食譜中從不用柱候醬,這瓶醬買來後只使用過一次,就是在去年5月,為招待來幼兒園的客人,廚師用這瓶醬醃製生肉。在保質期後,幼兒園從未再使用過柱候醬加工食品。

“我們已經向執法人員説明了情況。”幼兒園的代理人説,西城區衞生局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該園在柱候醬已過保質期後還在使用,就認定他們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屬於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6元醬該不該罰4000?

在庭審中,原告幼兒園的代理人表示,他們只是未及時清理過期食品,在事發後,他們一直積極配合西城衞生局執法,按照衞生局工作人員的要求當場改正了,西城區衞生局給予幼兒園罰款4000元,顯然過重了。

但被告西城區衞生局有不同的説法。西城區衞生局代理人認為,這瓶已開封備用的過期醬存放在幼兒園食堂操作間的生食冰箱裏,與其他待加工食品混放在同一貨架上,也沒有退貨標識,並不屬於“庫存食品”。如果是在庫存區發現過期食品,就是批評、責令整改。一旦過期食品進入操作區,就是備用狀態,處罰就重了。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對幼兒園罰款4000元不算重。

幼兒園的代理人喊冤説,“僅僅一瓶6元錢、過期後沒有使用的醬,沒有及時清理,這種輕微違法行為何被放大到4000元的處罰?”被告西城區衞生局代理人強調説,幼兒園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點單位,在幼兒園食堂操作間內發現過期食品屬嚴重違法行為,該局實施的行政處罰事實清楚、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

追訪

衞生局被指報復

幼兒園對西城區衞生局的執法人員有質疑。幼兒園的代理人説,今年6月,該局的執法人員來到幼兒園,要求超範圍收孩子入托,因不符合上級規定,幼兒園沒有同意。“我們有理由懷疑衞生局的執法人員故意利用加重懲罰的方式,變相威脅幼兒園,以達到孩子入托的目的。”幼兒園代理人説,這樣的行政處罰顯失公正。

對此,衞生局代理人説,這次檢查就是一次正常監督檢查,不是針對這一家幼兒園。衞生部門對轄區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單位都是實時監控。幼兒園所提到的執法人員的問題,與本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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