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裏辱罵警察
就是為了逞一時之快
結果罰款又被抓,到底值不值?
事情是這樣的
4月4日,安徽蒙城公安局南關派出所內,轄區居民任某某父親在對任某某教育其處理好與婆家關係時行為過激,打了女兒任某某幾巴掌。
任某某便要求警方處理其父親,之後民警對其父女進行勸解。
然而他們回到家之後又爭吵起來,任某某認為民警處置無果,沒能達到教育其父親的過激行為,故在微信好友圈發侮辱民警的信息。
4月5日,嶽坊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任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內發佈“蒙城民警都是一幫沒用的廢物”語言,擾亂社會秩序、涉嫌尋釁滋事。
蒙城警方依據《中華人民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依法對其行政拘留7日並處罰款五百元的處罰決定。
因其已懷孕,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第四項之規定,對其不執行行政拘留。
對其違法行為,任某某很是後悔,並表示今後一定吸取教訓,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
原標題:安徽女子在朋友圈罵民警“廢物” 受到拘7日、罰5百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