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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裔乘客被強行拖下飛機 美聯航該當何責

來源:妖孽男    閱讀: 2.3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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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合航空公司(美聯航)一航班將一名亞裔乘客強行拖下飛機,致乘客受傷的事件引爆網絡。

亞裔乘客被強行拖下飛機 美聯航該當何責

亞裔乘客被強拖下飛機

據相關媒體報道,當地時間9日,美國聯合航空公司在芝加哥飛往路易斯維爾的航班上,因爲一名70多歲的亞裔拒絕下飛機,而被航空公司竟然叫來的機場警察強行拖走,致使該乘客流血受傷。同行的乘客將該事件經過拍下視頻傳到網上,即刻引發衆怒。

隨即,美聯航對外宣稱,導致該事件的直接原因是由於航班超售,因此需要選擇4名乘客下飛機改簽。由於沒有乘客“響應號召”,所以該航空公司只能用電腦抽籤的方式對要下飛機的乘客做出選擇。但是,隨後該航班上的目擊者向媒體反映,該航班並沒有超售,而導致此次惡性事件的直接原因,是美聯航爲了給該公司趕去路易斯維爾的四名機組成員騰出空間。

亞裔乘客被強行拖下飛機 美聯航該當何責 第2張

亞裔乘客被強拖下飛機

此後,美聯航對待此次事件的態度更是令人寒心。該航空公司先是發表了一份不痛不癢的聲明,僅是對其宣稱的“超售”進行道歉。而該航空公司的首席執行奧斯卡·穆尼奧斯隨後卻在一份給該公司員工的備忘錄中稱,此事件中航空公司工作人員遵守了“規定程序”,並稱受傷乘客在過程中拒絕配合,“具有破壞性且咄咄逼人”。

美聯航對待此次事件所採取的暴力手段以及失敗的公關應對導致了國內外網友了激烈批評,截至發稿時新浪微博網友對有關此事的討論已經超過1億條。而該事件引發的熱議仍在持續發酵。目前,此事仍在調查當中,美國交通部正在研究確定美聯航是否存在違反經營規則的行爲,涉事人員已被停職。

那麼在美國,遇到飛機超售要拒載乘客在被拒絕後,航空公司正確的處理流程是什麼樣的?在此次事件中,該航空公司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受傷的亞裔乘客又該採用何種方式維權?

航空公司超售拒載乘客處理流程

中國航空法律服務中心首席專家、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主任張起淮律師首先強調,此次事件不屬於超售。超售,是指超過航班最大允許座位數的銷售行爲。爲了滿足更多旅客的出行需求,同時降低空座率和減少資源浪費,航空公司會在部分航班上進行適當的超售,這是國際民航業界的通行做法。

而此次事件中,並沒有出現機票超售的事實,並且所有旅客都已經順利登機,據該事件目擊者爆料,事件的導火索是由於該航空公司的4名機組人員臨時提出登記所導致的座位不足而引發的,這與機票超售的商業慣例絕不能混爲一談。

張律師指出,在美國即便是出現超售情形,如果飛機上有航空公司的內部人員,通常會變更內部人員的行程以優先照顧旅客出行。而對於需要赴目的地執行飛行任務、在空中與當班機組接力飛行等正當情況而必須隨機同行的臨時登機機組人員,可以經充分協商溝通,妥善解決座位供不應求的問題。航空公司亦可提前告知旅客,徵集願意更改行程的志願者,並給予周到的安排和豐厚的補償。

根據美國聯邦法律規定,對於超售的處理流程,航空公司應先徵詢旅客意見,以確定是否有人自願放棄本次飛行,並對自願更改行程的旅客進行補償。如果自願更改行程的志願者人數不夠,航空公司通常通過座位優先政策來挑選旅客,包括座位票價、艙位等級、打印登機牌時間、到達登機口時間等多種因素,都可以作爲航空公司的挑選標準。但因超售而要求旅客自願放棄本次飛行的處理流程,一般都需要在旅客登機前完成。

張律師表示,在美國,除非出現防止恐怖襲擊、涉嫌犯罪、購買虛假機票、機上違法或者犯罪、危及民航安全等依法依規必須離開飛機的情形,否則極少會要求已順利登機的旅客離開飛機。

航空公司該承擔的法律責任

張律師認爲要對此次事件進行法律評價,一定要在美國法律規定的大背景下進行,因爲只有這樣纔會對該名亞裔乘客的權利保障,以及對於解決北美普遍存在的超售機票、強制下機的問題纔有實質性的意義。

張律師表示該事件中的航空公司的行爲涉及觸犯多個部門法的相關規定。

首先,在民事法律關係方面,此次事件涉及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的競合。乘客購買機票,就意味着乘客與航空公司之間訂立了運輸合同。航空公司有義務在約定的時間、約定的地點、用約定的航班將乘客運往約定的地點。因此,一旦乘客完成付款特別是已經被允許登上飛機,那麼航空公司放棄承運義務顯然是典型的違約行爲。而同時,美聯航及地面安保警員強行驅趕旅客,且對旅客造成人身傷害,侵犯了該名旅客的人身權利和出行自由。

其次,在刑事法律關係方面,如經過調查證明此次事件情節嚴重,旅客遭受的人身傷害程度較重,損失較大,則美聯航和地面安保部門的相關責任人員可能會因涉及刑事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在行政管理關係方面,美聯航和地面安保部門均有處置此類事件的標準作業程序,美聯航機組和地面安保警員的做法違反了有關操作規程,相關責任人員可能還需要承擔行政管理責任。

張律師又提醒,爲了應對航空器內發生的緊急情況,《東京公約》等國際公約、我國《民用航空法》以及世界各國的民航法都賦予了機長最高決定權。機長對於飛機上發生的事件應當予以妥善處置,並採取適當措施。但機長不濫用公約和法律賦予的權利,也不能採取不作爲的態度對違法犯罪行爲放任不管,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所以,張律師認爲,美聯航當班機長在此次事件中並沒有充分履行職責,因此,他需要爲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該華亞裔旅客應該如何依法維權

根據美國交通部關於超售的相關法律條款,航空公司對於超售的座位需要乘客離開的,最高補償不超過1350美元。但是此名亞裔乘客在此次事件中,由於遭受到了人身損害,張律師說,該乘客在及時治療的前提下,在充分蒐集和鞏固證據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向美國交通部等主管部門投訴或是訴諸法律等方式,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有業內人士認爲,此次事件有了中美兩個大國的輿論加持,再加上美國向來胃口超大的陪審團協助,美國最有名氣的傷害賠償律師或許會對這起案子非常感興趣,所以,這名亞裔獲得天價賠償也許是可以期待的。

最後,張律師強調,美聯航此次事件固然是個案,但並不能排除在日常生活中再次出現及導致嚴重後果的可能。所以,他提醒廣大旅客乘坐飛機尤其是搭乘國際航班時,遇事需保持冷靜,在堅持原則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同時,要避免言行過激。

即便因航空公司投訴渠道不暢導致旅客投訴未能得到妥善解決,旅客也要在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同時,充分考慮客觀情況,靈活選擇向主管部門反映、訴諸法律等其他方式予以救濟,注意保護人身安全,防止因小失大,給自己的人身和財產造成更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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