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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評高校規定學生髮生性關係開除:校規不能任性

來源:妖孽男    閱讀: 1.1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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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評高校規定學生髮生性關係開除:校規不能任性

原標題:封面評論|“嚴查男女生交往”,大學校規不能任性

男女交往不當會被錄像,還會被警告,走廊不能說話?3月20日,黑龍江齊齊哈爾工程學院學生告訴澎湃新聞,學校正對男女生交往等行爲進行嚴查,一旦發現男女生不當交往將扣除相應學分並進行通報。該校官方網站上公佈的《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對“違反大學生行爲準則”有相關規定,其中“在校期間非法同居或發生性關係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社會愈來愈開放,可一些大學對於學生戀愛的態度,卻似乎越來越“保守”。就拿嚴禁情侶在校園牽手一事來說,此前有學校規定,男女生在校園牽手摟抱將受到違紀處分;而按照學生的說法,在齊齊哈爾工程學院,男女牽手就屬於造成不良影響,除了要被扣除學分,還要通報批評,開聽證會。可謂只有更狠,沒有最狠。

據學生反饋,學校稱不限制男女交往,但是情侶不能在學校裏做出如牽手等過於親密的舉動。要求學生情侶在校園內不能做出過於親密的舉動,這個應該說無可厚非,但是牽手是否真的算過於親密?又到底會造成怎樣的惡劣影響?

爆料者提供的一張通知截圖顯示,全體學生幹部被要求重點調查走廊說話、男女交往等,發現後直接進行錄像,學校將嚴肅處理。情侶在走廊說話也成了校園禁忌,要被重點調查和嚴肅處理,這本身就顯得足夠荒唐了。而發動學生幹部進行錄像,這是在製造矛盾還是解決矛盾?

而該校官方網站上公佈的《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中,“在校期間非法同居或發生性關係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更是已經涉嫌違法。因爲在新的婚姻法中,“非法同居”的概念本就不存在了。另外,到底何種情況會被開除學籍,必須嚴格按照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而不是學校隨便列出一條“禁令”就可以動輒開除。學校如此規定,又是否符合相關部門的要求?

禁止男女學生情侶牽手、走廊說話,並要求學生幹部在校園內站崗、巡視巡查,對學生的行爲予以跟蹤監督,這樣的做法,居然如此冠冕堂皇的出現在一所大學,實在讓人有不知今夕何夕之感。就社會層面而言,於當前這樣一個開放社會,這樣的大學管理“尺度”,無疑是“保守”過度,與正常的社會氛圍和認知形成一種明顯衝突;就法律和公民權利而言,如此校規,也有違法和對作爲公民的大學生的基本權利的侵犯之嫌。

大學生的校內行爲,當然應該有所規範,但是如何規範,是個嚴肅的問題,不能隨意化,更不能任性。從最基本的角度講,它至少不能違法,不能違背常識,不能損害學生的權利;從社會之於大學的普遍期待而言,一所大學對待學生的態度,一所大學的校規,還理當要能夠向學生與社會展現出文明、開放的示範,應該能夠體現大學之“大”。

某種程度而言,一些荒唐、奇葩的大學校規,即是大學精神的一種自我矮化。它說明,校規的制定者,沒有把學生的公民身份當回事,也沒有把大學的應有之精神甚至是常識當回事。這樣的校規,不僅無端製造了校園氛圍的緊張,給學生帶來困擾,也是對學校形象的一種“自黑”。類似的道理很簡單,這些年也一再被重複,但效果似乎並不好。於此而言,恐怕是該爲校規建立必要的合法性審查機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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