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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幼兒園喂藥門案:私自亂喂兒童病毒靈

來源:妖孽男    閱讀: 2.8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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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初,西安蓮湖區第五幼兒園易址搬遷,消息一出,不脛而走。知情人士稱,該幼兒園搬遷之所以引人關注,是因爲其“前身”是“喂藥門”涉事幼兒園之一。

2014年3月,西安楓韻幼兒園和鴻基幼兒園被曝私自亂喂兒童處方藥“病毒靈”。隨後,宜昌、蘭州、黃山、吉林多地幼兒園,都被牽出喂藥事件。北京青年報調查獲悉,事件曝光後,兩所涉事幼兒園被吊銷執照,政府在楓韻幼兒園原址,設立新的公立幼兒園,命名蓮湖區第五幼兒園。另外一所命名爲雁塔區第三幼兒園。推薦閱讀:陝西某幼兒園給孩子長期服用病毒靈

西安幼兒園喂藥門案:私自亂喂兒童病毒靈

家長向記者出示女兒從幼兒園偷偷帶回的“病毒靈”白藥片

(圖片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址重建的兩家幼兒園,從法律層面看,與原涉事幼兒園似無“半毛錢”關係。但在因“喂藥門”事件而涉訴的240名兒童家長看來,原址幼兒園的一舉一動,都牽動着他們的神經。兩年零四個月過去了,對“喂藥門”事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究責至今“懸空”,對受害兒童的善後補償,也艱難行走在訴訟“途中”。

“涉事”幼兒園搬家再更名

6月29日,一封《告家長書》張貼在西安市蓮湖區第五幼兒園門口,稱“因現園舍及場地租賃合同到期,我園將於今年7月搬遷至西安市豐登路45號繼續辦園……現址將新辦一所幼兒園。”

7月7日,北青報記者在現場看到,工作人員正往兩輛搬家公司的車上裝運電腦等辦公用品。幼兒園新址豐登路45號,原來是一所中學,坐公交車與舊園相距六站地。

“遷址一事,在喂藥兒童家長心裏,再次引起了恐慌,大家擔心它借搬家金蟬脫殼。這次它又換了名字,改爲 蓮湖區第六幼兒園。賠償還沒有到位,原址幼兒園卻先換地後更名,本來覺得跑了和尚跑不了廟,這下廟都沒了!”喂藥兒童家長寧靜向北青報記者說。

7月14日下午,在幼兒園新址傳達室,一位劉姓看門人,向暗訪的北青報記者證實了原址幼兒園將由“第五”改爲“第六”的消息。

北青報調查獲悉,楓韻幼兒園事發時屬私立性質,出事後被吊銷執照。原址上政府新設立了公立幼兒園,名爲“蓮湖區第五幼兒園”。但不知何故,搬遷後它將再次更名,改爲“蓮湖區第六幼兒園”。

爲涉訴家長提供法律援助的彭勃律師,對原址幼兒園一再更名錶示擔憂。“對民衆而言,他們並不知道第五幼兒園與涉事的楓韻幼兒園無法律上的承續關係,只看到了涉事幼兒園一再更名,褪去了曾經喂藥的黑帽子,以無不良記錄的新面孔出現在公衆視野,招生不會受到影響。問題幼兒園的名字可以洗白,但對孩子及家長的傷害卻無法褪去。因爲事發至今,侵權事件的究責與善後仍然沒有說法。”

另一名援助律師吳暉則表示,涉案幼兒園有沒有可能“金蟬脫殼”,取決於更名後,它的主體資格是否進行了變更。如果法律主體並未變更,原債權債務都將由更名後的幼兒園繼承。如果已經變更,就要看原來涉事的幼兒園有沒有註銷並列爲被告。否則,家長們極有可能面臨無處追討的局面。

據悉,事發兩個月後,當地政府“處置幼兒園私自用藥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已解散,陝西省宋慶齡基金會也解除了和幼兒園的掛靠關係,家長們最終選擇訴訟進行維權。經過半年多的奔走立案後,他們去年要求相關機構做司法鑑定的申請,又“停擺”在半路。240名幼兒家長,坐等法院委託鑑定機構,八九個月過後至今未果。

西安幼兒園喂藥門案:私自亂喂兒童病毒靈 第2張

警方出示的017號信訪告知單

(圖片來源:北京青年報)

被家長質疑的服藥劑量

“2014年3月6日我女兒回家說,她永遠不會得感冒,因爲老師給小朋友吃小白苦藥片。”楓韻幼兒園家長程瑛告訴北青報記者,當時女兒已入園三年多。這個五歲女孩兒的一句話,揭開了全國多地育兒場所“關門喂藥”的蓋子。

“我叫她偷偷帶回一粒給我,讓她先攥在手心中,然後藏在口袋裏。”女兒帶回的白色藥片上,背面注有ABOB幾個字母。“我上網一查,嚇出冷汗!白藥片學名鹽酸嗎啉胍,俗稱病毒靈,屬處方藥。其中最駭人的標註是,在兒童用藥部分,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官方通報查明,自2008年11月至2013年10月,爲提高幼兒出勤率,增加幼兒園收入,西安市兩所幼兒園以吃藥能預防幼兒傳染病爲由,在未告知家長的情況下,冒用其他醫療機構名義,擅自從4家醫藥批發零售企業分10次購進“病毒靈”5.46萬片。於每年春秋兩季各選一週,大班、中班一週服3天,一年服6粒,小班、託班一週服兩天,一年服2粒,遇到傳染病高發期有加服情況。

但官方數字與家長從園內“搶救”出的零散筆記本和表格上的記載有出入。在家長餘鎮江提供的“2012-2013年第二學期ABOB(病毒靈)領用登記表”上,北青報記者看到了領藥者不同的手寫簽名。

按照該表格記錄,“太陽”(即大班)一、二、三、四班,由簽名爲“邸嚴”的人於2013年3月4日至5月20日8次領用;“月亮”(即中班)一、二、三、四班則於同期分別由簽名“王歡”和“崔焱”的四人9次領用。“星星”(即小班)一、二、三、四班,由簽名爲“杜亞南”的人於同期8次領用。另外“別墅樓”(即別墅樓上課班級)領用了20瓶。

“按照上面的統計,僅2013年3月至5月間,老師一個月就有三週在領藥,這說明通報中換季時只服藥一週的結論不成立!”家長仝振中說。

在家長王曉明提供的另一份手書材料中,北青報記者看到上面有“2011.11.2,今日開始口服ABOB片;2011.11.3,今日繼服ABOB片;2011.11.28,通知各班繼服ABOB片”字樣。“這說明幼兒園讓孩子們服藥,並非僅僅在換季時執行,我們手裏的書面證據顯示,一年12個月中2、3、4、5、8、11月都有孩子服藥記錄,除去近3個月寒暑假,相當於入園的三分之二時間給孩子喂藥。”王曉明認爲。

體檢結果緣何互相“打架”

2014年3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安排包括西京醫院、省人民醫院、西安市兒童醫院等6所省內三甲醫院,對服藥兒童進行免費體檢。

結論是6家醫院累計查體1586人,未發現共性指標異常。對於個別兒童出現的腎積水、尿常規異常等問題,專家稱,尚無證據顯示其體檢異常與服用病毒靈有因果關係。

但指定醫院的體檢結果和專家意見顯然沒有得到家長的認同。他們稱孩子出現盜汗、瘙癢、腹痛、無力等症狀,疑爲服藥的不良反應。

家長提供的楓韻、鴻基兩所幼兒園體檢結果顯示,238名涉訴兒童在非省內或指定醫院的體檢統計,心肌酶異常的幼兒有135人佔56.8%,肌酐異常的113人佔47.5%,鹼性磷酸酶異常的79人佔33.2%,淋巴結腫大的54人佔22.7%。另外22人被確診爲心肌損傷,佔9.2%,6人被確診爲腎積水或腎部病症,佔2.5%。

家長寧靜向北青報記者出示了其子在三所醫院的不同檢查結果:指定醫院的檢查結果完全健康。次日跨省去鄭州兒童醫院檢查,心肌酶幾項指標嚴重超標,達到正常值2.4倍以上,結論是其患有心肌損傷。返省再查體檢仍然有問題……“我就此向指定醫院進行詢問,他們給出的解釋,是最初安排的體檢項目中,未含心肌酶那幾項。”在另一些孩子的“超聲診斷報告單”上,北青報記者發現,蘇一晨、甯浩然、薛博燁、楊添誠、李瑞誠、藺一一、譚懿晗七個孩子的B超影像圖完全相同,每一個光斑都無絲毫之差異,甚至影像圖上顯示的時間都分秒不差。也就是說,除了性別、姓名以及年齡外,其他內容完全相同。而另外三人的B超結果,前面影像完全相同,只是在“超聲所見”描述部分,稍有文字改動。

家長們據此懷疑院方提供“虛假報告”,用正常孩子的圖像替代問題孩子的影像。院方對此的解釋,是“年輕醫生疏忽了,本來應該逐個出B超影像”。

相關責任人追究“停擺”

援助律師韓林認爲,“各地喂藥門事件頻發,透視出處方藥監管失察、教育者缺乏用藥常識、衛生機構監管乏力等多種問題。除了對直接肇事者追究刑責外,其他相關責任人也應承擔相應的刑事、民事或行政責任。”事發後,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副局長樑偉對外通報,兩所幼兒園的法定代表人孫雪紅、正副園長,及無正式行醫資格的幼兒園保健醫生黃某等5人,因涉嫌非法行醫罪被拘留。幾天後,吉林市也對同類涉事幼兒園的3名相關責任人予以刑事拘留。宜昌也傳出責任人被警方控制的消息。

就在家長們期盼法律將嚴懲相關責任人時,2014年9月16日,鴻基幼兒園家長信小娜,從西安市高新公安分局信訪部門,拿到了編號爲017的《公安機關信訪事項告知單》,稱她反映的鴻基幼兒園擅自給幼兒喂處方藥事件,“我局於3月13日立案偵查。現因不夠追訴條件,已撤銷案件退回雁塔區衛生局做行政處理。”家長們開始向雁塔區衛生局質詢行政責任是否有人追究。得到的消息是,無論是鴻基幼兒園所在的雁塔區衛生局,還是楓韻幼兒園所在的蓮湖區衛生局,都沒有任何人,因“喂藥門”事件受到處理。

2016年7月22日上午,韓林來到雁塔區衛生局,就兩所涉事幼兒園的財產扣押情況、遷址情況及行政處理情況進行調查,該局辦公室高姓主任告訴她,“沒有人因此受到處理!”並讓她轉去教育主管部門問詢。

在蓮湖區教育局,負責接待的劉西平副局長告訴她,涉事幼兒園的辦學許可證在事發後已被吊銷,在原址上的公辦幼兒園與涉事幼兒園沒有任何關係。至於對相關人員的究責,截至目前,沒有任何個人因此事受到行政處理。

“因爲善後的關鍵問題是要定受損和傷害的程度,包括行政的處理也要依據法院最後的定性之後才能繼續處理!” 劉西平說。

司法鑑定進入“死衚衕”?

2015年12月16日上午9點,來自楓韻幼兒園的118名兒童家長,帶着孩子病歷、診斷書、化驗單原件,來到雁塔區法院,爲司法鑑定取材。此前兩個月,鴻基幼兒園的鑑定取材已在同一法院主持下完成。

北青報記者瞭解到,因爲此案的特殊性、複雜性以及種種不確定因素,所以鮮有律師願意接下這種立案難、週期長、勝訴少的索賠訴訟。西安牽涉238名喂藥兒童的索賠訴訟,基本由來自各地的14名援助律師先後承擔。

“光是立案,我們就花了半年多的時間,而後便是來回變更鑑定申請。”律師吳暉告訴北青報記者。

“本案的難點在於,現行的損害賠償制度,要求受害人舉證損害結果與致害行爲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到底怎樣證明損害後果與喂藥情節之間存在因果關係,讓我們一度陷入死穴。”

據悉,律師們先是想讓法院委託相關鑑定機構,就孩子目前的種種不適現狀,與餵食“病毒靈”之間“無因果關係進行鑑定”。得到的回覆是,被告本就認爲無因果關係,那就不用鑑定了。律師們又向法院提交了《變更鑑定申請書》,將“無因果關係進行鑑定”變更爲“有無因果關係進行鑑定”吳暉說。

當日,在雁塔區法院的主持下,包括兩所幼兒園的法定代表人、雁塔區教育局、雁塔區衛生局、蓮湖區第五幼兒園等8名被告,對病歷、診斷書、化驗單原件等相關鑑定證據進行了質證,被告均否認孩子不良反應與吃藥之間具有關聯性。

今年5月23日下午,援助律師塔拉接到雁塔區法院主審法官致電,稱截至目前,沒有找到相關機構,能對喂藥與損害後果之間有無因果關係進行鑑定。“也就是說,八九個月過去了,申請機構進行鑑定的請求,仍被擱置。法官除了建議我們追加第九名被告外,還讓律師提供其他省市喂藥案的處理結果。”據家長透露,包括雁塔區法院在內的全國幾省出現喂藥事件的基層法官,開始異地走訪相互“取經”,就“喂藥案”共商調處意見。

7月25日下午,韓林律師從雁塔區法院蔣姓庭長處獲悉,司法鑑定之所以“擱置”,一是西安市現有鑑定機構,無法做此類鑑定,法院也沒有在西安市以外查找。二是法院在諮詢鑑定機構時聽聞,如果要做此類鑑定,需花上一兩年時間,跟蹤採集數據再做相關分析,成本太高。三是目前法院正在積極調解中,一旦成功,便無做鑑定的需要。

全國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委員、湖北恩施律師事務所主任萬珏認爲,“喂藥門”案出現“停擺”,與司法機關對此事的重視程度有關。他建議,無論是從案件影響範圍,還是個案對於將來的立法影響來看,至少應當由高級法院作爲第一審法院。

萬珏表示,此案的訴訟難點在於,從醫學角度上,現在尚未證明服用該藥是否對孩子健康造成了損害。但同時,在當今醫學科學無法明確排除藥物無副作用和對幼兒發育沒有影響的情況下,基於未成年人“特殊保護”的基本原則,應當要求幼兒園承擔賠償責任,這是法官可以自由裁量的範圍,當然積極的調解也是切實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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