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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穎被判侵權賠償超過34萬 全因公司員工意外P圖

來源:妖孽男    閱讀: 4.68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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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今天,一則北京海淀法院的審判判決林志穎構成侵權,需要賠償攝影師朱慶福34.5萬元。這一消息立馬震驚了許多喜歡林志穎的粉絲。很多人卻又對此事一頭霧水,好端端怎麼就被判決侵權了呢,但事實確實如此,關於P圖侵權還是發生在4年前的時候。關於林志穎被判侵權,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一看林志穎微博侵權的相關消息。

林志穎被判侵權賠償超過34萬 全因公司員工意外P圖

在4年前,林志穎的官方微博賬號在新浪微博名爲“夢想家林志穎”的賬號中使用了篡改後的攝影師照片作品。而林志穎毫無版權意識,私自篡改後宣稱當作是送給粉絲的小禮物。也正是因爲此事,造成了多年後現在的苦果。朱慶福認爲林志穎的行爲侵犯了其依法享有的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修改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

林志穎被判侵權賠償超過34萬 全因公司員工意外P圖 第2張

關於這張照片是攝影師朱慶福在1992年拍攝的作品。朱慶福未提交證據證明其經濟損失和聲譽受到損害,林志穎認爲朱慶福要求的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金額均過高。而遭到了林志穎的隨意改動讓朱慶福難以接受。隨後無視林志穎官方的道歉,決議起訴。

林志穎被判侵權賠償超過34萬 全因公司員工意外P圖 第3張

值得一提的是該賬號是林志穎旗下公司所發,並非林志穎修改,也並非林志穎原發。但是這一切都沒法挽回敗訴。隨後地方判決中申明向原告朱慶福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朱慶福經濟損失30萬元、合理開支律師費4萬元和公證費5000元,合計34.5萬元。

以上便是關於林志穎被判侵權的相關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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