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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主播為增粉編造災情被判八個月 律師:平臺也擔責

來源:妖孽男    閱讀: 1.3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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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是“快手”直播的一名主播,為提高關注度、增加粉絲量,他竟通過網路直播的方式,編造並傳播洪水災害死亡百餘人的虛假災情資訊。

快手主播為增粉編造災情被判八個月 律師:平臺也擔責

據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日前獲悉,高某因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而記者檢索發現,高某為增粉而造謠案並非孤例。對此,江蘇東恆律師事務所藍天彬說,直播平臺的主播編造或傳播謠言,除主播會受到懲處外,還應加強對直播平臺的監管。如果平臺未盡管理義務,有關部門應對其進行重罰。

為增粉 主播編造災情被判八個月

高某出生于吉林省吉林市,被捕前他是“快手”直播的一名主播。2017年7月16日20時至21時許,為提高關注度、增加粉絲量,他在吉林市豐滿區旺起鎮四方村八社的家中,使用手機登入“快手”直播平臺,通過網路直播的方式,向觀看直播的觀眾編造並傳播吉林市7月13日晚的洪水災害死亡一百餘人、政府故意遮蔽造成豐滿區旺起鎮通訊中斷、救災物資未全部發放到災民手中的虛假災情資訊。

後經查實,該直播共持續19分鐘26秒,累計線上觀看人數169人。政法機關認為,他的行為已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就在高某直播後的第二天,即7月17日,高某被吉林市公安局豐滿分局刑事拘留。公訴機關認為,應以編造虛假資訊罪追究被告人高某某的刑事責任。

日前,據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瞭解,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高某編造虛假的災情,在網路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其行為已經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予以支援。

法院同時認為,被告人高某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綜上,法院以被告人高某某犯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律師:平臺未盡管理義務將面臨重罰

據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檢索發現,直播平臺的主播使用違法手段增粉或提高知名度,近來時有發生。

今年8月31日,有網友釋出幾張截圖稱,直播平臺“快手”上有一位名叫“杜應偉”的使用者自稱是省委常委、雲南省公安廳副廳長,並上傳了多張身穿警服的照片。

此事迅速成為當時最熱門事件,隨後,雲南公安廳迴應稱:查無此人。9月1日下午,浙江永康市公安局“@永康公安”釋出通報稱該男子因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另一起造謠事件發生在今年3月1日,保定市民微信群大範圍傳播一個視訊,大概內容是:‘一工廠突發火災,有人稱天吶,飛機掉下來了”。隨後,保定市公安局網路安全保衛支隊釋出“快手不是法外之地 釋出謠言必然受到處罰”通報稱:經保定網警發現有快手賬號“掀起你的褲頭兒來”釋出相關現場視訊,並稱一架飛機墜落為謠言。

經公安機關偵查,楊某就是快手賬號“掀起你的褲頭兒來”, 楊某因散佈謠言的行為,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被處以治安罰款伍佰元。

江蘇東恆律師事務所藍天彬說,主播通過直播編造或故意散播虛假資訊,可能面臨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根據刑法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主播會受到懲處外,藍天彬認為應該加強對直播平臺的進一步監管。

藍天彬在接受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採訪時解讀說:根據網路安全法規定,如果平臺對其平臺使用者釋出的資訊未盡到管理義務,有關部門應責令平臺停止違規行為並限期整改,如果網路運營者不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釋出或者傳輸的資訊,採取停止傳輸、消除等處置措施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記者 楊國華)

原標題:“快手”主播因編造洪水害死百人被判八個月 律師:平臺也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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