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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爲換零花錢把房賤賣 事後反悔但合同已經生效

來源:妖孽男    閱讀: 1.1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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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網上一則“大學生爲換零花錢把房賤賣”的新聞,引起廣大網友的關注。這位大學生剛成年,現在還是一名在校大學生,他的父母前幾年給他買了一套房子,房產證上寫的也是他一個人的名字 。誰知這名大學生爲了換零花錢,竟然把父母給他買的房子出售了。據悉,這套房子當時買的時候花了 300萬元,然而現在這套房子已經升值到500多萬元了,這名大學生得知後更是後悔不已,一起了解一下事後是如何處理的吧!

大學生爲換零花錢把房賤賣 事後反悔但合同已經生效

小鄭是蘇州某學院的一名大學生,2015年的時候,小鄭的家人花了300萬元,買了一套200平方米精裝修房屋,而且房產證上只寫了小鄭一個人的名字。小鄭的父母平時給他零花錢不是很多,小鄭感覺自己的錢總是不夠花的,但自己又不想兼職,於是就有了賣房子的想法。

小鄭當時沒有想那麼多,只想着先賺到零花錢再說。2016年5月,沈某得知小鄭要賣房,於是就和小鄭聯繫上了。小鄭謊稱母親因患病急需用錢,並且謊報自己的年齡爲26歲,事實上小鄭是1998年出生的。

大學生爲換零花錢把房賤賣 事後反悔但合同已經生效 第2張

小鄭主動出價350萬元,並且還表示還可以再便宜一些。等到一個月後,沈某再次聯繫上小鄭表示想看看房子,最後雙方以320萬元的價格成交,而且也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當天沈某就向小鄭支付了5萬元的定金。

大學生爲換零花錢把房賤賣 事後反悔但合同已經生效 第3張

事後小鄭意識到事態嚴重,於是就把此事告訴了父親。父子倆商量後認爲,房子現價低於市場價,不想履行合同,沈某隻好將他們告上法庭。法庭上,小鄭承認聽到父親說房子現在價值可能達500多萬元的時候,心裏更是後悔莫及。經過雙方協商,小鄭協助沈某將不動產過戶,而沈某也要向小鄭支付購房全款4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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