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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長期遭妻子家暴 日夜被毆打辱罵十分痛苦

來源:妖孽男    閱讀: 1.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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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五華區法院審理了一起“不一般”的離婚官司:一男子長期遭妻子家暴,起訴到法院離婚。因爲和這個妻子在一起,每天都要遭受她的毆打和辱罵,作爲一個男人簡直忍受不了,再也不想過這種窩囊的生活了。

男子長期遭妻子家暴 日夜被毆打辱罵十分痛苦

男子遭妻子家暴要求離婚

張先生和何女士都是80後,昆明本地人。2006年兩人通過朋友的介紹相識相戀,2009年3月登記結婚,同年他們的兒子出生。張先生說,婚前和妻子相互瞭解太少,結婚草率。結婚後,妻子原形畢露:不僅脾氣古怪,還行蹤詭異,經常與一些品行不良的人往來,關係曖昧。他本指望妻子回心轉意,妻子卻做不到。張先生說,最讓他無法忍受的是,妻子隨時都要發脾氣,一點小事輕則開撕,重則動手毆打他。

在一個家庭裏,其實夫妻之間吵吵架鬥鬥嘴是很正常的,都說牀頭打架牀尾和,可是這對夫妻就很不一般了。男人總是受女人欺負,猶如家裏養了一條母夜叉,真是恐怖!

張先生說:“我經常被妻子家暴,兩口子根本沒有和好的可能,實在忍不下去了。並且夫妻倆已經在2年前就分居了,已經沒有一點夫妻情分。” 於是,張先生以妻子經常對他家暴爲由,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他不爭孩子的撫養權,也不爭財產,只要求離婚即可。

男子長期遭妻子暴力毆打求離婚

法庭上,何女士卻堅決不肯離婚。她說,丈夫就是爲了達到離婚的目的而捏造事實來誣陷自己,她並不像丈夫說的那樣不堪,而是一個循規蹈矩的本分女人。他們也並沒有分居,夫妻感情依然存在。何女士還特別強調,丈夫先前結過一次婚,有個10歲的孩子。在這次婚姻中生的孩子也才7歲,看在兩個孩子年幼的份上,她希望丈夫慎重考慮一下,畢竟離婚對孩子的成長不利。

五華法院審理認爲:張先生和何女士自由戀愛,結婚7年,婚姻基礎較好,雖然婚後爲一些生活瑣事發生矛盾,夫妻關係緊張,但並不是原則性問題,是可以調和的矛盾。只要雙方共同努力,繼續維繫現有的婚姻家庭關係是有可能的,離婚不應該成爲雙方迴避和推託問題的方式、方法,他們夫妻感情並未達到法律規定的“確已破裂”的程度。於是,五華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張先生離婚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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