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資訊 > 社會萬象 > 老太擺射擊攤獲刑 老太無知接手燙手山芋惹禍上身被抓

老太擺射擊攤獲刑 老太無知接手燙手山芋惹禍上身被抓

來源:妖孽男    閱讀: 3.29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一個老太太怎麼會知道哪種槍支是違法的,以爲那些槍都是玩具槍來的,但是沒想到卻惹禍上身了。近日,有一老太擺射擊攤獲刑引起了大家的注意,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一個擺射擊攤一般不是玩具槍來的嗎?爲何會被判爲是違法槍支呢?

老太擺射擊攤獲刑 老太無知接手燙手山芋惹禍上身被抓

老太擺射擊攤獲刑‍

老太擺射擊攤獲刑,據說老太是從另外一個老頭手裏接手過來做的,但是沒想到卻是一個燙手山芋,最終被判刑三年六個月,讓她極爲不服氣。老太擺射擊攤獲刑,根據瞭解老太手裏有6支槍形物是不被鑑定爲槍支,所以使得老太極其不服氣,後悔當時爲了賺錢而接手這個燙手山芋。

老太擺射擊攤獲刑 老太無知接手燙手山芋惹禍上身被抓 第2張

老太擺射擊攤獲刑

家住天津市河北區趙春華今年51歲,她在街頭擺的射擊攤位上,趙春華的女兒王豔玲說,她沒有想到擺一個射擊攤兒會被判刑,而且這麼重,“都知道那是玩具槍。”她稱,母親趙春華將提出上訴。

判決書顯示,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8月至10月12日間,趙春華在河北區李公祠大街親水平臺附近,擺設射擊攤位進行營利活動。

王豔玲說,她母親的攤位是從一個老漢處轉手過來的,用玩具槍打氣球,用的是塑料子彈;她母親剛接手該攤位兩個多月,因爲白天不許擺攤,每天晚上八九點鐘出攤兒,到十二點鐘左右收攤兒,兩個月之間也沒有什麼事發生。

2016年10月12日22點左右,趙春華被抓了。判決書顯示,公安機關在巡查過程中將趙春華抓獲歸案,當場查獲涉案槍形物9支及相關槍支配件、塑料彈,經天津市公安局物證鑑定中心鑑定,涉案9支槍形物中的6支爲能正常發射、以壓縮氣體爲動力的槍支。

12月27日,河北區法院對趙春華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爲,趙春華違反國家對槍支的管理制度,非法持有槍支,情節嚴重,其行爲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辯護人所提趙春華具有坦白情節、系初犯、認罪態度較好的辯護意見,予以酌情采納;判決趙春華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老太擺射擊攤獲刑 老太無知接手燙手山芋惹禍上身被抓 第3張

老太擺射擊攤獲刑

王豔玲說,她母親離異,現在跟着自己生活,認爲涉案槍支就是玩具,“根本不知道那是法律意義上的槍啊,如果知道是槍根本碰也不會碰啊。”她稱,母親不服判決將提出上訴。

根據2010年公安部印發的《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鑑定工作規定》,對不能發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當所發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釐米時,一律認定爲槍支。近年來,1.8焦耳/平方釐米的標準一直飽受爭議,被認爲過低,不合常識。

2016年8月10日,《檢察日報》刊發評論稱,對於大多數普通人來說,1.8焦耳/平方釐米是個模糊的數字,也沒有任何權威部門對這個標準的致傷力進行過描述。

評論還稱,1.8焦耳/平方釐米的標準與0幾乎沒有分別,幾乎是沾邊就犯罪。

社會萬象
國際快訊
人間冷暖
奇聞趣事
世間印象
拉呱
歷史名人
民間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