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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毒是治療乙肝的根本

來源:妖孽男    閱讀: 2.7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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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毒是治療乙肝的根本

治療前建議做肝穿

乙肝病毒是體內潛伏的“特務”,它對人體的損害常常在體內靜悄悄地進行。在進行抗病毒之前先做一次肝穿刺檢查,可以明確肝組織炎症和纖維化程度,做到“有的放矢”,有針對性地決定使用那種抗病毒藥物和抗病毒治療方案。 首選藥物 首次治療可選干擾素、拉米夫定、阿德福韋和恩替卡韋,但是具體選用哪個又有講究:有明確乙肝家族背景(母嬰傳播)者,干擾素效果不佳; 肝功能失代償階段(如重型肝炎、重度黃疸、肝硬化腹水)的患者不能使用干擾素,它的免疫激活作用,可能使這些重病患者肝功能急劇惡化,威脅生命,此時只能選擇拉米夫定; 拉米夫定最好不要用於兒童; 阿德福韋最好用於拉米夫定治療發生病毒變異者。

抗病毒治療是慢性乙肝的根本治療方法。

很多研究結果顯示,持續的高水平的乙肝病毒複製,是慢性乙肝患者發展成爲肝硬化和肝癌的高危因素,因此有效的抗病毒治療可減少肝硬化和肝癌的發生率。在抗病毒治療中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什麼時候進行抗病毒治療 如果患者肝功檢查始終正常,則病情處於病毒攜帶狀態,不需要進行抗病毒治療。

因爲此時機體對於乙肝病毒的免疫功能處於耐受階段,抗病毒治療無法獲得應答,治療往往是“對牛彈琴”,收效甚微。 如果患者檢查“乙肝病毒DNA”爲陽性,肝功能檢查提示谷丙轉氨酶≥正常值2倍以上,則應進行抗病毒治療。

抗病毒治療期間的監測

至少一個月監測一次肝功、腎功和血常規;一般三個月複查一次乙肝病毒指標(HBeAg和/或乙肝病毒DNA)。 治療後的監測 在使用抗病毒藥物後,不要因爲肝功能正常了,乙肝病毒DNA轉陰了,我們就對“敵人”放鬆“警惕”。因爲目前的藥物還不能把乙肝病毒完全清除,儘管病毒被抑制住了,但這些“敵人”還在體內,它們隨時都可能發生變異,再次對肝臟進行破壞活動。

因此,在使用抗病毒藥物治療期間或達到療效停藥後,都應定期到醫院複查。 整個療程結束後的最初3個月每月監測一次肝功和乙肝病毒指標(HBeAg、乙肝病毒DNA),此後延長監測時間。對於病情較重的肝硬化患者和療效不好的患者,檢測力度要加強,注意病情惡化;對於療效較好者可以每半年或1年檢查1次。

乙肝病毒產生耐藥怎麼辦?

就像細菌可能對青黴素產生耐藥一樣,長時間使用一種抗病毒藥物,乙肝病毒也可能發生變異,使其對這種藥物產生耐藥。 一旦病毒對一種藥物耐藥後,可再選用其他藥物繼續治療。如長期服用拉米夫定的患者,多年後出現了乙肝病毒變異,乙肝病毒複製指標再次轉陽,肝功出現異常。此時可以加用阿德福韋,與拉米夫定並用1個月,之後停用拉米夫定,長期使用阿德福韋抗病毒治療,阿德福韋出現病毒變異的概率很小。

治療乙肝療程

目前干擾素抗病毒治療建議療程是4~6個月。拉米夫定和阿德福韋至少要1年以上時間。干擾素治療小三陽的乙肝患者應延長到12個月,治療結束後應繼續隨訪6~12個月。用拉米夫定治療的大三陽患者,若間隔6個月的兩次檢查中均發現病毒DNA消失,且伴有HBeAg的陰轉,就可以停藥。

對抗病毒藥物期望值不宜過高 各種抗病毒藥物並非特效藥物,在正確選擇適應症,一切嚴格按部就班治療的情況下,也只有一半左右的患者可以獲得有效應答,另一半患者可能白花了錢。對這一點,我們要有正確的認識和心理 準備,所謂“百分之百治癒”的藥物是不存在的。

總之,乙肝的抗病毒治療應以化驗、檢查結果爲依據,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憑自己的想當然,或是盲目聽信廣告用藥,不但難以取得好的療效,還可能適得其反,加重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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