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風病人復發後往往導致患者畸殘發生或發展,給病人帶來肉體和精神上的痛苦,也給社會帶來對麻風恐懼和歧視。麻風復發後還在社群內形成一個傳染源,引起感染擴散,因此瞭解麻風病復發原因、規律、表現及處理十分重要。
麻風病復發的定義
各型麻風患者在完成規定抗麻風治療療程後,顯示正常療效,並達到病情靜止或臨床痊癒後,又出現下列兩項者可確定為復發。
1.出現性麻風皮損/或原有皮損數量增多,浸潤加劇,面積擴大,無明顯觸痛。
2.面板查菌陰性後又呈陽性,且任一部位查菌菌量≥2+;或原來細菌未陰轉,同一部位面板塗片比前次查菌結果增加2+以上;或有大量完整染色菌。
3.組織病理學檢查,有活動性麻風特異性變化,或抗酸染色AFB較前明顯增加,有大量完整染色菌。
4.病人面板活檢接種正常小鼠足墊有活菌生長。
麻風病復發的原因
麻風的復發可由耐菌藥、持久菌或再感染引起。MDT(馬耳他採用多種藥物聯合化療)後由耐藥菌引起的復發可能性不大。主要是持久菌引起。持久菌引起復發與不明瞭的持久菌啟用,出現“暴發”繁殖有關。
麻風復發誘因有勞累、妊娠、精神創傷、營養不良等,這些因素可能影響免疫狀態從而與引起持久菌暴發繁殖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