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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安康懷孕7月孕婦遭強制引產事件7人獲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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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安康懷孕7月孕婦遭強制引產事件7人獲處分

資料圖:孕婦術後躺在醫院中

新華網西安6月26日電(記者陳鋼 劉彤)陝西省安康市26日通報了對鎮坪縣婦女馮建梅大月份引產事件的調查結果和處理決定,認定這是一起強行實施大月份引產的違規責任事件,並對鎮坪縣相關幹部進行了處理。

根據安康市政府的調查,被強行實施大月份引產的當事人馮建梅實際出生日期為1989年12月25日,非農業戶口。而她在結婚登記時提供的出生日期為1985年1月21日,農業戶口,與其實際情況不符。

2007年馮建梅17歲時就曾生育一女孩。2012年3月,鎮坪縣曾家鎮計生服務站發現馮建梅二次懷孕已3個月,鎮計生辦要求她遷移戶口、補辦二孩生育證,但她一直未辦並準備外出生育。曾家鎮政府工作人員多次上門勸說無果,直到6月2日,馮建梅被強行送往鎮坪縣醫院並實施了終止妊娠手術。期間,曾家鎮工作人員曾向馮建梅及家屬提出先交納4萬元保證金,待馮建梅遷移戶口並辦理第二孩生育證後再退還保證金的要求,馮建梅及其家屬均未予以迴應。

6月4日上午,馮建梅丈夫的大姐鄧吉梅在醫護人員不在場時,將死胎從產房拿到病房拍照,之後馮建梅的家人將圖片上傳網際網路。

安康市政府認為,鎮坪縣曾家鎮政府對馮建梅政策外懷孕實施大月份引產,違反了國家及陝西省人口計生部門關於禁止大月份引產的規定,要求馮建梅及其家屬交納4萬元保證金無法律法規依據。曾家鎮政府有關工作人員,在動員馮建梅終止妊娠過程中,違背當事人意願,工作方法簡單粗暴,造成了大月份引產的責任事件。這起事件,充分暴露了一些基層幹部依法行政觀念不強,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意識淡薄,執行政策水平低,影響惡劣,教訓深刻。

安康市政府及相關部門依據《行政監察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決定對鎮坪縣政府分管計生工作的副縣長於延媚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撤銷江能海鎮坪縣人口計生局局長職務;撤銷主持曾家鎮全面工作的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陳抨印副書記及鎮長職務;對曾家鎮人大主席袁昌勤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曾家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龍春來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曾家鎮幹部張學鬆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對鎮坪縣醫院院長潘益山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責成鎮坪縣政府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對馮建梅給予生活補助,幫助其解決家庭困難。

安康市政府已責令鎮坪縣政府做出深刻檢查,對鎮坪縣政府進行通報批評,要求鎮坪縣政府對曾家鎮政府幹部隊伍作風進行整頓,責成鎮坪縣醫院進行整改,全面加強內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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