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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手機拍出27萬 學者:悔拍者或構成違約應擔責

來源:妖孽男    閱讀: 9.16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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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網絡司法拍賣信息顯示,此次參與拍賣的這部蘋果7手機起拍價爲100元,每次加價幅度爲50元,共有2734人蔘與競拍,保證金爲20元,該手機評估價僅爲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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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蘋果手機27萬

競拍頁面公示的執行裁定書顯示,該拍賣緣起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因被執行人陶某、張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經申請執行人易某、桑某申請,法院扣押了陶某及張某名下的蘋果6手機及蘋果7手機各一部、金屬項鍊一條、手錶一塊、包兩個以及行李箱一個。

蘋果手機拍出27萬 學者:悔拍者或構成違約應擔責 第2張

拍賣iPhone手機

澎湃新聞在競拍記錄中發現,此次競拍自9月7日上午10時開始,僅11分鐘之後,競買價就已突破萬元。此後,競拍價格仍不斷上升,直至9月8日凌晨2時25分還在有人加價,加價幅度最高時達到8700元。至9月8日中午12時36分,經377次延時(每最後5分鐘如果有買受人出價,就自動延遲5分鐘),競拍價達到270550元,這場拍賣才最終結束。

蘋果7成交溢價逾40倍

一部普通的蘋果手機爲何出現瘋狂式競價?按照目前市場價格計算,此次拍品的成交溢價逾40倍。

9月8日,南京市秦淮區法院一名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此次拍賣是否有人惡意炒價,等拍賣結束後法院將進行調查。

“溢價超過40倍其實並無大礙,一般的拍賣都是價高者得,不會作出特別的限制,法律上也暫未有相應的規制。”中國政法大學疑難案件研究中心祕書長、北京建豪律師事務所律師周雷分析指出,普通手機出現天價“高拍”,從表面上有利於債權人的權益實現,“但誰會願意拿27萬去買一部二手手機?是否有金錢之外的價值考量?這場拍賣背後的實情值得關注。”

根據競拍須知,拍賣成交後,買受人應按時支付拍賣餘款,於2017年9月15日17時前繳入法院指定賬戶,並在2017年9月22日17時前到法院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並領取拍賣款收據,於簽訂確認書後五個工作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另據競拍須知規定,如買受人逾期未支付拍賣款,妨礙人民法院正常執行的,法院將根據情節輕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買受人相關法律責任,依法採取罰款、拘留等處罰。同時,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賣。重新拍賣時,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

周雷認爲,司法網絡拍賣行爲是一種要式行爲,主要表現爲拍賣人和買受人之間的買賣法律關係。所謂要式法律行爲主要是指必須履行某種特定的形式、步驟等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爲,這種要式行爲首先由拍賣法規定,以及在拍賣法框架下的拍賣規則細化。

“如果拍賣者和競拍者嚴格按照合同的邀約和承諾來成立買賣合同,明晰違約條款,拍賣本身其實不存在惡意競拍問題。”周雷同時表示,如果買受人真有惡意傾向,就會產生拍完不買、流拍等現象,“有待司法機關進一步覈實。”

悔拍代價或過低?應承擔合同履行不能的損失

早在2014年,最高法即曾出臺過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該規定第二十五條明確,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後,買受人逾期未支付價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補交差價而使拍賣、抵債的目的難以實現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賣。

這一規定稱,重新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造成的差價、費用損失及原拍賣中的佣金,由原買受人承擔。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從其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扣除後保證金有剩餘的,應當退還原買受人;保證金數額不足的,可以責令原買受人補交;拒不補交的,強制執行。

澎湃新聞注意到,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並未作出上述悔拍後買受人的賠償責任,僅明確了悔拍保證金的處置規則:拍賣成交後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於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差價、衝抵本案被執行人的債務以及與拍賣財產相關的被執行人的債務。

這就意味着,現階段的司法網拍對於悔拍者的處置結果或僅沒收保證金。值得一提的是,在這起網拍中,競拍人的保證金僅爲20元。“若依照新規處置,違約成本不值一提,悔拍的代價過低。”周雷認爲,拍賣一旦成交,拍賣人和買受人即構成允諾關係,形成對價,如果出現悔拍現象,買受人或構成違約,需要支付對價,“除了沒被收保證金之外,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賠償其履行合同不能的所造成的損失。”

“司法網拍的相關規則仍然有待完善。”今年3月,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肖建國在其領銜調研的《中國網絡司法拍賣發展報告》中指出,當前,網絡司法拍賣規則主要通過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規範性文件進行供給,但司法解釋以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法律層級較低,建議立法機關應當在未來制定的《強制執行法》對網絡司法拍賣規則作出相應的規定,以強化網絡司法拍賣的規範性。

此外,根據《規定》,網絡司法拍賣的競價時間應當不少於二十四小時。競價程序結束前五分鐘內無人出價的,最後出價即爲成交價;有出價的,競價時間自該出價時點順延五分鐘。買受人的出價時間以進入網絡司法拍賣平臺服務系統的時間爲準。

如此一來,如何才能防止通過延時進行惡意炒價?淘寶拍賣一名客服人員告訴澎湃新聞,前述競拍過程中的價格確實有些離譜,但都是顧客的自主行爲,“我們與法院的合作只是爲其提供一個平臺,且無法辦法分辨是否惡意炒價,也沒有相應的防炒價機制。”

周雷表示,司法網絡拍賣具有虛擬性,雖然有實際的競買者,但是由於其未身臨其境,監管存在一定的障礙,過濾功能很差,現有規範還比較粗放,應該針對網絡司法拍賣進行細化流程,強化監督管理的技術手段,完善立法和相關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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