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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腎交易產業鏈調查:需求缺口催生地下買賣

來源:妖孽男    閱讀: 1.6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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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每年約有150萬名患者等待器官移植,但只有1萬餘人能進行器官移植,供需矛盾突出。巨大的需求缺口催生了活體器官買賣的“地下市場”。在這個黑市中,供體、患者、中介、醫院,似乎無不是獲利者,他們密切配合,各擔其責,形成了一個完整的鏈條。

非法腎交易產業鏈調查:需求缺口催生地下買賣

2011年9月23日下午,在河北省霸州市興華南路臨街一間小診所裏,正在準備着一場大手術。

21歲的安徽安慶小夥楊某躺在三樓一張簡易的手術檯上,聽着手術器械的叮噹聲。作爲賣腎的“活供體”,他已經被備皮、灌腸和消毒。來自山東省德州市醫院的三位醫生分外忙活,即將對楊某實施麻醉,開刀取腎。

“受體”進來看了看,嫌衛生條件太差,離開了。

正在這時,警察突然破門而入,手術沒能進行下去。

這臺手術如果成功,醫生、中介和供體總共可得報酬28萬元,而供體只會分得兩萬元。醫生和中介爲了暴利鋌而走險不難理解,而“活供體”僅僅爲了兩萬元甘願獻出一隻腎臟卻令人費思量。

10月20日,《法治週末》記者來到霸州,被稱作摘腎診所的“門秀傑診所”早已人去樓空,兩面的捲簾門上貼着霸州公安局的封條。

隔壁超市老闆告訴記者,診所老闆姓劉,是江蘇徐州人,聽說德州醫生是租用的三樓,摘腎事件與診所無關。

由於此案正在偵查階段,記者只得到楊某賣腎是爲了還債的說法,而什麼樣的債急迫到非要出賣器官來償還?難道就沒有他路可走嗎?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邢臺去年曾破獲一起多人賣腎、販腎案件,主要組織者已經刑滿釋放,這兩起案件有無相似度?楊某身上的謎題能否從這起案件中找到答案?

從賣腎到介紹賣腎

2010年7月,邢臺街頭髮生了一起打架鬥毆案件,公安人員在訊問一方4名當事人時,發現他們竟然分別來自四個省份,雖然租住在一起,但彼此之間並不熟悉,其中兩人左腹部都有一條長達20多公分的弧形刀痕。

經過進一步審查,得知他們是來賣腎的,兩人已經賣出,警察在他們的出租房裏,又發現了3個等候賣腎的人。7人聚集邢臺,是被一個網名叫“老劉”的人召喚而來,“老劉”管吃管住,併爲他們聯繫買方。

很快,“老劉”被警方抓獲。老劉並不老,只有29歲,這名李姓男子是邢臺市人,他的腹部同樣有一條長長的手術刀痕。

李某的到案,揭開了一個從賣腎者到介紹賣腎者的私密歷程。

2009年上半年,對於李某來說是煩心事接連不斷,父親多病;母親遭遇車禍後肇事者逃逸;生意虧本、討債者上門。身爲長子的他一籌莫展。

一次偶然機會,他從網上看到一條求腎信息,便動了賣腎的心思,經過多次聯繫洽談,李某瞞着父母家人來到北京。

中間人是一名醫生,他帶着李某與需要腎移植的患者和家屬見了面,經過檢驗配型,竟然成功了,雙方談定報酬18萬元。

在醫院,李某順利地完成了腎摘除手術。

事後,李某感覺自己的運氣挺好,“從聯繫患者到做手術只用了兩個月時間,還碰到一個好買家,得了18萬元。”通過這次賣腎,他得知醫院有很多等待腎移植的患者,如能聯繫到腎源和患者,從中牽線搭橋掙點錢還是可以的。

於是,李某開始上網搜索腎源的信息,找到賣腎的,就留下聯繫方式,然後搜尋買腎信息,讓賣腎方跟買腎方去接洽。然而,因爲兩方電話不斷變換,經常打不通,他的中介生意一次也沒做成。

看來該下點本錢了。李某在邢臺市租了套單元房,聯繫到賣腎方,就讓他們到邢臺,免費吃住,以保障腎源的穩定。

截至案發,10個月時間裏,全國各地陸續有30多名賣腎者來到邢臺,但李某隻介紹成功兩例,都是由“受方”中介帶領在鄭州某醫院做的腎移植手術,李某爲此掙得介紹費8500元。

邢臺市橋東公安分局郭警官告訴《法治週末》記者,當時刑法第八修正案還未出臺,沒有“非法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罪”這個罪名,我們只能參考北京的案例,對李某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刑事拘留。

2010年12月16日,邢臺市橋東區法院認爲李某構成非法經營罪,鑑於其認罪態度較好,酌情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據本案主審法官魏茜透露,李某在介紹賣腎之初並未意識到自己的行爲是在犯罪,他說這是在做好事。

李某不願接受記者的採訪,他說:“這事不想說了,我本意爲救人,儘管收點中介費,但這麼多人(賣腎者)來吃來住,還要承擔體檢費用,實際賠了錢。沒想到會觸犯法律,蹲了一年監獄,丟死人了,我都沒臉回家。”說完他立即掛斷電話。

地下腎交易流程

陳某,21歲,湖北人,原來在北京打工,由李某介紹到鄭州某醫院賣掉左腎,得款4萬元,失去左腎後感覺體質下降,不能繼續打工,便留在邢臺幫李某聯繫腎源,希望從中掙點錢。

他在接受警方的訊問時說:“做‘人體器官移植生意’有三個必要條件,首先要有‘供體’,就是像我們這樣自願提供本人身體器官的人,其次要有患者,就是那些需要我們器官做移植手術的人,也叫‘受體’,再就是中介,把供體和受體聯繫到一起的人,是供患之間的紐帶。”

據李某交代,在賣腎過程中,僅有單方中介是不夠的,賣方有賣方中介,買方有買方中介,他作爲賣方中介負責聯繫供體,然後再與買方中介聯繫,“聯繫多了才知道,買方中介一般都是患者醫院的醫生。”

郭警官告訴記者,在李某介紹賣腎案中,經過調查發現鄭州某醫院有醫生參與,但地方保護太厲害,醫院不配合調查,致使受到法律追究的只有李某一人。

李某介紹成功的另一位賣腎者是山東人謝某,他被買方中介直接帶進鄭州某醫院病房,與需要腎移植的患者孟立偉見了面,爲了賣腎,謝某謊稱自己是“孟連偉”,即孟立偉的哥哥。

據專業人士介紹,我國人體器官捐獻,需要向醫院出示或遞交供體戶籍證明、與患者系近親屬關係證明以及親屬活體捐獻志願書、親屬活體捐獻手術同意書等,經醫院審查同意後方能手術。

該案主審法官魏茜說:“該案涉及的兩例腎移植手術,所有以上證明全部是虛假僞造的,雖未證明醫院涉案,但是可以說醫院的監管缺失也是這條黑色交易鏈的催化劑。如果醫院不僅僅審覈書面證明,而是與供體、患者分別面談,關於雙方身份關係能多瞭解一下,假的證明也許就不攻自破了。”

據瞭解,地下黑市腎交易報酬的多少,一般根據供受之間的配型、匹配點的程度決定,配型與匹配點越高,患者支付的費用就越多,但往往“供體”只得到很少一部分,大多被中介、醫生等中間環節所瓜分。

在上述案例中,供體獲得賣腎費僅4萬元,而患者購買腎源卻花費了12萬元。

賣腎低齡化隱憂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自願賣腎者多爲青少年,在邢臺賣腎案中,年齡最大的是李某,時年28歲,年齡最小的是四川達州人胡某,只有16歲。

在警方審訊的記錄中,他們是這樣訴說賣腎理由的?

“父母、哥哥都是農民,家裏十分窮,翻蓋房子需要錢,不能爲家裏出力我十分苦惱,偶然看到一篇父親賣腎救白血病兒子的報道,便動了賣腎的念頭……”這是21歲的陳某的談話記錄,訊問人員爲這段筆錄特別註明“低頭、哽咽”四字。

謝某,26歲,山東煙臺人,與陳某情況相同,賣腎得到4萬元,留下來幫助李某聯絡腎源,李某承諾成功一例提成3000元。

山東人快人快語:“因爲我缺錢,賣腎就是爲了掙錢。”

趙某,27歲,黑龍江明水人,來邢臺賣腎前在北京打工。

問:“爲什麼不顧身體健康出售自己的腎臟?”

答:“我媳婦想在北京買房子,我根本沒有經濟能力,沒辦法纔想到出賣腎臟。”

問:“爲什麼不靠自己的能力工作掙錢?”

答:“我在北京的工作收入僅夠吃飯租房,根本買不起一套房子。”

於某,21歲,山東日照人。“我欠別人錢,上班賺錢太少,不夠花,賣一個腎可以得到三四萬元。”

21歲的吉林永吉人莊某和27歲的吉林樺甸人方某,他們的理由都是“因爲缺錢花”。

23歲的黑龍江人李某說,錢不好掙,以前乾的工作都不順心,想多掙點錢翻翻身。

在衆多的等待賣腎的名單中,《法治週末》記者看到未成年人胡某的名字,他出生於1994年9月,應約來邢臺賣腎時還不滿16歲。

胡某初三即輟學外出闖蕩,因爲筆錄沒有記載,他爲什麼賣腎不得而知。

根據胡某留下的QQ號,記者上網欲加他聊聊,發現他不在線,暱稱是“×××”,在他的空間裏,記者看到他和朋友在邢臺市達活泉公園遊玩時的一組照片,陽光、帥氣的胡某時而依傍雕像,時而爬上樹杈,稚氣未脫的他儼然一個孩子,絲毫看不到愁苦的神情。

“之前,我曾聽說過爲親人捐腎賣腎的案例,覺得其狀可憐,值得社會同情,後來在網上看到賣腎爲了買手機的帖子,不以爲真,一笑了之。當接觸到本案、閱完卷宗後,我很心痛,無語了。”李某的辯護人林東閣律師對《法治週末》記者說,這些賣腎或等待賣腎的人如此年輕,他們的人生之路還很長,創業機會也很多,只要稍稍努力,就會衣食無憂,畢竟錢財乃身外之物,沒了還可以再掙,而器官割下卻不能重生。

魏茜法官表示,通過本案來看,確實有些人是因爲經濟窘迫、急需用錢而賣腎的,但大多數屬於好逸惡勞、貪圖眼前利益走上賣腎路。地下賣腎朝着年輕化、規模化蔓延,究竟是哪裏出了問題?如何才能杜絕?

10月25日上午,記者聯繫到在霸州險些被割掉腎臟的楊某的家人。

楊某的母親說:“我真不知道孩子去賣腎,我們就這一個孩子,不缺他吃穿花銷,即使家裏經濟狀況再困難也不會讓他去賣腎的。嚇死人了!幸虧公安民警去的及時,要不然孩子一生就毀了。”

據楊某的母親介紹,楊某原來在浙江打工,後來不知怎麼去了霸州,“經過盤問才知道他是被騙到一家傳銷公司,是不是爲了完成業績才賣腎?孩子不願多說,我也不敢問。現在楊某已經在當地找到工作,去上班了,以後說什麼也不能讓孩子遠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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