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資訊 > 社會萬象 > 孃家人上門打離婚戰小舅10級殘(圖)

孃家人上門打離婚戰小舅10級殘(圖)

來源:妖孽男    閱讀: 2.87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孃家人上門打離婚戰小舅10級殘(圖)

兩口子鬧離婚分居多時,妻子帶孃家人回婆家拿衣服,引發雙方親屬大混戰。丈夫揮舞家中一把裝飾用的戰刀,爭執中造成小舅子左手輕傷,經天津北辰法院審理,丈夫因犯故意傷害罪,一審被判處拘役。

今年2月一清晨,北辰區某村村民馬某還沒起牀,院外傳來一陣急促的敲門聲,原來是分居多時的老婆阿美(化名)。夫婦倆當時正在鬧離婚,阿美帶着弟弟弟媳來到婆家想取些衣服,在外面又敲又喊了半天,仍被拒之門外。阿美覺得對方是故意不給開門,一氣之下用腳把門踹開,走向以前的房間,馬某則衝過去阻攔。

夫妻間產生爭執,雙方家屬也加入混戰。阿美和婆婆互相推搡,馬某急了,遂舉起電視櫃上一把裝飾用的戰刀揮舞起來。阿美的弟弟護姐心切,爭搶中伸手抓住刀刃。直到公公將刀從馬某手中奪下雙方纔停戰,但阿美弟弟的左手已是皮開肉綻、鮮血直流,阿美撥打110報警。

經診治,阿美弟弟左手食指、中指、環指外傷,法醫鑑定爲輕傷、傷殘鑑定爲10級。

北辰區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馬某法制觀念淡薄,遇事不能冷靜處理,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一人輕傷的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處以刑罰,並應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合理經濟損失,承擔80%的責任,近5萬元。原告(阿美弟弟)在協同案外人阿美返家取物過程中,對損害結果的發生也有一定過錯,故應減輕被告人部分民事賠償責任。

日前,北辰區一審判決,被告人馬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拘役3個月,限期賠償被害人近5萬元。

社會萬象
國際快訊
人間冷暖
奇聞趣事
世間印象
拉呱
歷史名人
民間故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