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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吸收300餘萬元 警方規勸後自首

來源:妖孽男    閱讀: 6.37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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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吸收300餘萬元 警方規勸後自首

近期,市公安局蒸湘分局積極開展追逃工作,經偵大隊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加大追逃力度,積極抓捕、規勸在逃人員,6月27日成功規勸1名網上逃犯投案自首。

爲了將犯罪嫌疑人彭某儘快抓獲歸案,分局主管副局長羅衡湘高度重視,經偵大隊大隊長尹儉、副大隊長曠章彪多次對其親屬開展規勸工作。通過對犯罪嫌疑人彭某的家人開展深入的思想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從法律角度分析其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打消其畏罪心理,最終於6月2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彭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到經偵大隊投案自首。

經查,2013年1月至7月,犯罪嫌疑人彭某(男,38歲,湘鄉市人)夥同寧某林(已判決)成立景洲鴻陶瓷有限公司衡陽分公司,以該公司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非法吸收公衆存款300餘萬元。

2014年12月8日,犯罪嫌疑人彭某被依法採取刑事拘留併網上追逃。

《刑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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