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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靚穎狀告雜誌索賠百萬:被指“小三”“土”

來源:妖孽男    閱讀: 1.6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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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靚穎狀告雜誌索賠百萬:被指“小三”“土”

因指某雜誌刊文《我們爲什麼要嫌棄張靚穎》,並在該文中稱自己是“小三”、“土”,知名歌手張靚穎將該雜誌訴至法院,並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百萬元。昨日上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該案,雜誌社方面辯稱其刊文沒有侵權。

張靚穎訴稱,2015年2月5日,北京某雜誌在其官方微信、微博等網絡平臺均發表了《我們爲什麼要嫌棄張靚穎》一文,作者署名爲張某。該文中有“天娛搞黑幕找她談,簽約便許她一個名次,而她反間諜對談話現場錄了音,說你們要不讓我進前三我就向媒體曝光”“時裝編輯掩面長嘆,十年過去了,怎麼還那麼土啊”“甚至有線人彙報,她是小三,現男友是大款”等言論。

張靚穎認爲,該篇文章純屬虛構且捏造事實,其在網絡上廣泛傳播,且被網絡媒體廣泛轉載,這給自己的名譽帶來了惡劣的社會影響,貶損了自己的公衆形象和人格,應承擔侵權責任。

該次庭審之前,張靚穎曾將該文作者及該雜誌所屬的主管報社訴至法院。法院受理該案後,傳喚了主管該雜誌的報社。報社認爲,其不應是適格被告,因爲雜誌是獨立的法人單位;另外,因審理認爲作者張某發文屬職務行爲,故法院審理並駁回了張靚穎對報社及張某兩個被告的起訴,並將發文雜誌追加進來做被告。

該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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