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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對四歲女童施虐 將4歲自閉女童高空拋下

來源:妖孽男    閱讀: 1.7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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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其他老師平時也會動手打小孩,“沒想到會出事”

老師對四歲女童施虐 將4歲自閉女童高空拋下

受害幼兒進行第三次手術,但康復機會渺茫

在廣州市番禺區子惠康復服務中心(下稱“子惠康復中心”)接受自閉症康復的四齡童瑤瑤(化名),因上體育課不配合運動,被女教師凌空吊起,甩在地上致重傷。事發當天,暴力教師許立歡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拘留。經媒體報道後,此事件在社會引發熱議。

昨日,該案一審在番禺區法院公開審理,被告人許立歡對指控事實供認不諱,淚灑法庭表示懺悔,乞求輕判。該案將擇日宣判。

【直擊庭審】

她一直髮抖,時而哭出聲來

昨日上午10時許,番禺區法院沙灣刑事第一審判庭。

27歲的被告人許立歡一路哭着走進審判庭。面對法官的問話,許立歡一開始泣不成聲,話語模糊。大約過了10分鐘,她的話語才逐漸清晰,但身體始終微微發抖,時而哭出聲來。

許立歡原是番禺區子惠康復服務中心的一名老師,工作是輔助特殊幼兒恢復健康。但在今年7月2日上午,許立歡卻將4週歲的瑤瑤吊起撞地,致使後者腦部受到重創。

據公訴機關指控,“許立歡拉起瑤瑤的雙手將其凌空吊起,快速向後將其甩在地上,而後又拉起瑤瑤的雙腳原地360度翻轉,致其頭部撞在地上昏迷不醒。經法醫鑑定,瑤瑤的損傷程度爲重傷。”

當事人稱當天心情不好纔打人

法庭上,當被問及爲何要暴打瑤瑤時,許立歡說,那天看到瑤瑤不聽話配合運動,她心裏很急躁,加上當天心情不好,所以就動手打了她,“沒想到會出事”。她解釋稱,平時她看到其他老師也會動手打小孩。

這時,許立歡的情緒突然激動起來,哭着對法官說:“我知錯了!我以前對她(瑤瑤)一直很好的,就那天心情不好纔打了她。”她還哭訴稱,家裏有老父老母需要贍養,乞求法官從輕發落。

她表示,願意對瑤瑤作出賠償。但當法官問她有無經濟能力償還時,她又搖了搖頭,回答說:“沒有。”

公訴人認爲,被告人許立歡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鑑於被告人許立歡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

新快報記者瞭解到,公訴機關的指控事實一旦成立,被告人許立歡因犯故意傷人罪,可能面臨牢獄懲罰。#p#副標題#e#

【案情背後】

究竟是何原因導致這出教師虐打幼兒的慘劇呢?近日,記者通過採訪受害者家屬、許立歡家人,以及事發的子惠康復中心負責人譚添尹,試圖探索事件背後的原因。

憑着“愛心”入職教師

在入職子惠康復中心之前,許立歡曾在一家公司負責物流管理。她初中畢業就開始工作,從未想過有一天會成爲一名老師。

今年5月下旬的一天上午,待業在家的許立歡和朋友逛街,路過子惠康復中心,看到該中心門口貼着招聘教師、保育員的告示。她詢問了一下,報了名,沒想到下午就能面試。

面試很順利,許立歡很快就入職,試用期工資爲1000多元。該中心的負責人譚添尹表示,她最終聘用許立歡,主要是看中許立歡的年輕活力、有愛心。

譚添尹認爲,員工只要有“愛心”,可以不限制學歷,也不在乎沒有陪護特殊幼兒的經歷,“入職後可以跟着老員工學習,邊教邊學。”就這樣,毫無特殊教育經驗的許立歡輕易跨過這道低門檻。

6月18日,懷疑患有自閉症的瑤瑤被送進該中心。這兩人的命運自此發生巨大改變,卻是悲劇。

老師常打人,這次打出事

自5月底入職,一個月裏風平浪靜。據瞭解,許立歡看到身邊的同事對不聽話的孩子,往往以體罰來達到訓練目的。起初不習慣,後來她覺得,這些學生屬於特殊兒童,有時苦口婆心教育不了,打也是一個好方法,沒想到這次打出事了。

如今,瑤瑤在廣州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接受治療,腦部創傷恢復得並不理想。主治醫生告訴邱長澄,“康復機會很渺茫,不要抱太大希望。”

目前,瑤瑤進行了三次腦顱手術,費用花了10多萬元。記者最新獲悉,子惠康復中心墊付醫藥費將近10萬元。不過,許立歡的家人最初給了2萬元後,表示家人經濟能力有限,已經無法爲其償還,以後就由許立歡“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p#副標題#e#

番禺區殘聯:敦促涉事單位配合調查

根據番禺區子惠康復中心的官方介紹,該機構爲民辦非企業機構,是在民政局註冊,主管部門爲廣州市番禺區殘聯。不過,番禺區殘聯昨日在接受新快報記者採訪表示,根據最新政策,省內所有民非企“業務主管單位”已改爲“業務指導單位”,區殘聯只是作爲子惠康復中心的業務指導單位。

據介紹,區殘聯在9月27日從媒體報道獲悉此事,第一時間派工作人員調查該事件真實情況的同時,敦促該中心積極參與患兒的救治工作,同時要求全力配合公安、檢察機關的有關調查。

區殘聯同時指出,子惠康復中心是依法依規登記成立的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民非企,是否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最終應該由司法部門裁定。

身爲兒童康復服務中心教師,卻對4歲的女童施虐,致孩子頭撞地造成重傷。10日,廣州番禺區法院對許某某虐童一案公開審理。

“三個多月了,孩子仍躺在病牀上,醫生說治好的希望渺茫!”孩子的母親一直在庭下低聲哭泣。坐在審判庭上的許某某也泣不成聲,“我不是故意要傷害她!”

許某某是廣州番禺區某兒童康復服務中心教師,該中心屬民辦非企業機構,主要爲“需要幫助的自閉症、孤獨症和學習障礙的人提供幫助”。今年7月2日上午10時許,許某某在該服務中心上課期間,因4歲的女童小邱做運動不配合,許某某先是拉起她的雙手將其凌空吊起,並快速向後甩在地上,而後又拉起她的雙腳原地做360度翻轉,致小邱的頭部撞在地上昏迷不醒。

經法醫鑑定,小邱的損傷程度爲重傷。事發後許某某被拘捕,她如實供述了自己對小邱的體罰行爲。廣州番禺區檢察院認爲,許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致人重傷,應以故意傷害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法庭上,許某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和罪名無異議,並表示因一時心急傷害到被害人,對這件事情感到很後悔。

公訴人認爲,鑑於許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許某某交待自己犯罪事實時曾稱,在康復中心裏,遇到孩子不聽話,老師動手打幾下是常有的事,但沒想到會導致如此嚴重的後果。對此,小邱的父親邱先生表示,該中心管理混亂,這次施虐的許某某,明明當初應聘的只是保育員,培訓一個月後卻當了老師。“我的孩子被摔成重傷後,他們說會負責到底,但當我們提出想看當時的視頻,他們卻說都找不到了!”

邱先生說,他們將會和律師商量,另案起訴該康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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