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鱗狀細胞癌簡稱爲鱗癌,好發於老年人的顏面部,具有以下6個特點:
1、發病特點
皮膚鱗癌常發生於紫外線損傷的皮膚或繼發於日光性角化病、慢性潰瘍、銀屑病、盤狀紅斑狼瘡等皮膚病皮損處,好發於頭、頸部、四肢及軀幹部。
2、皮損特點
皮損爲中央出現潰瘍的皮膚紅節,邊緣寬、硬而隆起,基底有痂覆蓋,呈紅色,潰瘍面高低不平,易出血,有時損害表面有乳頭狀或菜花狀增生。
3、組織病理
真皮內可見鱗狀上皮細胞組成的腫瘤團塊,團塊中有正常鱗狀細胞,亦有異形性鱗狀細胞,後者的數目越多,腫瘤的惡性程度越大。
4、鱗癌分級
鱗癌的分級主要根據異形性鱗狀細胞與分化好的鱗狀細胞的比例多少以及腫瘤組織侵入深度而定,分爲Ⅰ、Ⅱ、Ⅲ、Ⅳ級。異型細胞佔25%以下爲Ⅰ級,佔25%~50%爲Ⅱ級,佔50%~75%爲Ⅲ級,佔75%以上爲Ⅳ級。
5、擴散轉移
一般Ⅰ~Ⅱ級鱗癌不易發生轉移,Ⅲ~Ⅳ級可轉移。轉移規律:鱗癌發展較快時,向深部浸潤可達肌肉和骨骼,以後可引起區域性淋巴結轉移。
6、癌前表現
凡是慢性潰瘍長期不愈或發生質地較硬之結節、斑塊、腫物,邊緣隆起增長迅速,易出血、疼痛,應提高警惕,易進展爲皮膚鱗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