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英國廣告標準局(ASA)認定歐萊雅一款抗衰老潤膚霜圖片,後期電腦修飾過度,誇大了產品的去皺效果,因此禁止其在雜誌上刊登。
法新社昨日報道稱,歐萊雅於2011年9月推出了這款“活力緊緻修復10”護膚霜廣告,上面印着蕾切爾·薇姿緊緻光滑的臉孔和這款護膚霜的10種功效,包括減少臉上細紋等。英國一位議員斯溫生向英國廣告標準管理機構(ASA)投訴,稱該廣告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
1月31日,ASA裁定稱:“雖然我們認爲廣告中並未不實地呈現蕾切爾·薇姿的臉部光澤和皺紋,但我們認爲照片的後期修改大大改善了她的膚色,顯得更光滑均勻。”
ASA認定的結論是,廣告所宣稱的產品具有“讓皮膚顯得更光滑、膚色更均勻”的功效是誇大不實。報道稱,儘管歐萊雅表示,化妝品公司有權以最好方式呈現商品,但基於這項裁定,該品牌不得再繼續刊出這款廣告。
歐萊雅的廣告遍天下,之所以唯獨在英國被拿下,是因爲英國擁有全世界最嚴格的廣告規範。ASA有專門針對平面媒體的CAP規則和針對廣播媒體的BCAP規則,禁止具有誤導效果的廣告。
僅2009年一年,ASA就接到違規廣告的舉報28929次,糾正了2397部違規廣告,平均處理每項投訴的時間不超過13天。
編譯/記者尹曉琳林晨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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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歐萊雅廣告曾被叫停
早在2011年8月,英國廣告標準局就因後期製作時有意美化模特、誤導消費者的原因,禁播了歐萊雅旗下的美寶蓮和蘭蔻兩部平面廣告。
當時遭禁的廣告分別爲朱莉婭·羅伯茨代言的蘭蔻奇蹟薄紗粉底液和名模克里斯蒂·特林頓代言的美寶蓮抗衰老粉底“TheEraser”。
隨後,歐萊雅承認了廣告經後期處理。
出現在歐萊雅被禁廣告中的蕾切爾·薇姿(左),英國《每日郵報》評論該圖說,41歲的好萊塢女演員看起來年輕了2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