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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假借招聘辦培訓稱包分配 學員被迫背鉅額貸款

來源:妖孽男    閱讀: 3.6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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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名網友爆料北京國信清軟科技有限公司打着招聘的幌子辦培訓班、收培訓費,並聲稱培訓後“包分配”。操作過程中,不少學員“錢不夠”,公司便幫忙“貸款來湊”,不料事後學校突然人間“蒸發”,上百名未畢業和已辦理退學的學員被迫背上鉅額貸款。對此,公司負責人表示,因經營不善,公司已申請破產。律師表示,公司涉嫌非法侵佔。

公司假借招聘辦培訓稱包分配 學員被迫背鉅額貸款

學員所簽退學協議書中標明,學員支付違約金後,原貸款由公司承擔。

­招聘變培訓承諾包分配

­小毛告訴北京晨報記者,他因腿部受傷長時間在家養傷,辭去了上份工作。去年冬天,正在找工作的他在網上發了簡歷,次日突然收到一個電話。“說是正規企業,要求我拿着身份證和銀行卡去面試。”

­次日,他去了北京國信清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信清軟”)面試,對方稱公司可以幫助他學習軟件編程,花51天時間學成後,包分配工作。“當時覺得學習編程也挺好的,而且現在找工作本來就難,這邊還包分配,承諾工資在5000元以上。”在工作人員引導下,他很快就簽了一份《參加培訓及安置上崗協議》。

­但簽了這份協議之後他才被告知,協議上有15000多元的貸款,本息將近20000塊,工作人員還說,這些貸款他不需要操心。“他說在培訓期間,由公司來負責償還前幾個月的貸款,等我找到工作後,剩下的由我來還。”隨後,工作人員複印了他的銀行卡和身份證。

­沒上課也得繼續還貸款

­回家後,小毛將這件事情告訴母親,說到貸款時,母親立即察覺到這可能有問題。怎麼找工作去面試,卻被要求培訓和貸款?隨後,她立即帶小毛去了報名處決定退出。“那邊負責人還沒來得及在協議上蓋章,就同意我把協議撕掉,說作廢。”小毛和母親都以爲這樣就結束了,不料一個多月後,小毛突然接到了合同上的課棧網的催收短信,要求他還款400多元。對此,國信清軟的工作人員解釋,雖合同作廢,但貸款已成立。“商量之後,他們說每個月由公司把錢轉給我,讓我來還貸。”國信清軟出示的責任證明也證實該說法。

­小毛母親說,就這樣過了7個月,一直都正常。但今年5月還款時間已到,卻久久沒有等到國信清軟的轉賬,幾次聯繫對方也都無果,他們卻一直收到催還貸信息。

­記者瞭解到,因國信清軟在全國設多個招聘地點,像小毛這樣的人不在少數。有學員出示雙方協商的《退學協議書(未上課)》裏也顯示,在學員支付違約金後,剩餘貸款由公司償還。但幾人均表示,已聯繫不到公司兩月有餘,更別提還款事宜。

­培訓期間“老師”突然消失

­除小毛這類未上課或已辦理退學的學員外,還有一部分學員參加了培訓班。據學員小白介紹,他同樣在找工作時遇到國信清軟,並在工作人員的“忽悠下”加入培訓班。

­“來上課了之後,才發現根本不是一回事兒。”在該培訓機構學習期間,住宿等都是培訓班安排的,只有吃飯和生活費需要花錢,但他覺得老師上課質量特別差。“當時承諾我們在參加培訓期間公司轉錢給我們還貸,但剛兩個月後人就消失了。不管是在報名處還是上課的地方,所有老師都突然人間蒸發了。”

­不少學員發現問題後都選擇在中途離開公司,小白說,該公司卻以合同中“因個人原因退學,公司不退還任何費用”爲由,要麼拒退學費,要麼要求學員支付高昂違約金。而所謂的“包分配,工資5000元以上”在合同中也變成了幫忙推薦工作。“本來說給我們找軟件編程相關的工作,但之前畢業的人中,幹什麼的都有,還有幹保安的。”

­“關鍵是怕影響到我們的信用,所以還款還是不還款都很爲難。”記者在網上搜索“國信清軟”關鍵詞,類似爆料比比皆是。

­■公司迴應

­已申請破產 無力還款

­記者通過全國工商信用信息系統查詢,北京國信清軟科技有限公司於2011年註冊成立,經營範圍爲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教育諮詢、計算機技術培訓等。

­昨日,北京晨報記者電話聯繫到企業負責人徐先生,他表示,因企業經營、貸款機構和學員鬧事等多種問題,導致企業資金鍊斷裂,不得已選擇關門,目前已向法院申請破產。“我們一年培訓出五六千個學生,但是就因爲其中一些有問題的學生違約退出,讓我們不得不墊付他們的學費,這降低了我們的信用標準,也直接影響到了信貸公司和我們的合作。”

­記者提及工作人員在招生時多次強調培訓結束後的“包分配”,徐先生解釋說,合同中明確規定是“幫忙推薦工作”,公司操作並沒有問題。

­而對於學生未能畢業或未參加培訓就背上了貸款這一問題,對方稱因公司無力償還,學生只能“自認倒黴”。“我們這麼大個公司遇到這種事兒都只能自認倒黴,沒辦法。”不過,他說學生也可以一併起訴公司和各相關信貸機構。“可以起訴後將債權轉移到我們國信清軟的身上。”

­■律師說法

­培訓機構涉嫌合同詐騙

­京衡律師事務所餘超律師表示,培訓機構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以口頭承諾包分配工作爲誘餌,在簽訂《參加培訓及安置上崗協議》中暗設陷阱,將口頭承諾的“包分配”偷換成“協助找工作”,誘使學員接收到錯誤的信息,從而與培訓機構簽訂培訓合同,騙取培訓費用,其行爲符合合同詐騙的犯罪特徵。此事中,貸款機構在審覈過程中存在審覈不嚴的問題,如果有證據證明貸款機構與培訓機構串通,幫助培訓機構騙取錢財,則構成共犯。

­餘超律師建議學員向警方報案,如果報案人對公安機關作出的不予立案決定不服,可以申請複議、複覈,或向檢察機關申請立案監督。

­與此同時,餘超律師也提示,在找工作過程中,學員或家長不要輕易被不切實際利益誘惑,在簽訂合同時要認真閱讀並瞭解每一項條款的意思,發現明顯與口頭宣傳不一致或可能有陷阱的條款,要堅決拒籤。

­北京晨報熱線新聞記者 康佳 線索:辰先生 採訪對象供圖

原標題:公司假借招聘辦培訓稱包分配 學員被迫背鉅額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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