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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煙報道記者被停職背後

來源:妖孽男    閱讀: 2.8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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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煙報道記者被停職背後

天價煙報道記者

6月30日,網友“記者劉虎”發微博稱,因報道縣委書記慰問貧困老黨員會場出現九五至尊香菸的新聞,西安晚報記者石俊榮被按照上級要求停職,此條微博引起網友熱議。目前,涉事單位對此消息尚無任何迴應。(《重慶晨報》7月1日報道)

衆所周知,客觀地報道事實和進行輿論監督,是記者的神聖職責和義不容辭的任務。記者報道慰問會場出現天價煙,是確有其事,還有圖片爲證,不是虛假新聞,也沒有違反任何職業道德規範。既然報道的是事實,記者何錯之有?爲何要因此被停職?

問題應該出在那包香菸上,一包香菸其實並不能說明什麼問題,主要是因其價格不菲,而又不合適宜地出現在那種場合,由於記者敏銳地發現了這個事實,沒有按照常規的會議新聞模式來報道,而選擇了“細枝末節”。但這個細節不僅觸犯了當事人敏感的神經,也刺痛了公衆的神經。

大家對“九五至尊”這種煙或多或少都有些瞭解,但對其印象都不是太好,常常與貪污腐敗聯繫起來。通常情況下,相關方面爲了應對輿論,應該給出一個及時的、合理的解釋,可能由於缺乏經驗,反而越解釋越混亂,還直接利用權力把記者的飯碗給砸了,這難道不是欲蓋彌彰麼?

前不久,國家新聞總署出臺的《新聞記者管理辦法》明確表示:“新聞記者持新聞記者證依法從事新聞採訪活動受法律保護。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工作人員應爲合法的新聞採訪活動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現在倒好,記者不僅沒有得到任何便利和保障,反而爲了一盒煙而丟了工作,連制度也不能充當記者的保護傘,記者的利益拿什麼來保障?

更有甚者,西安晚報還被要求從即日起禁止出現任何監督或者涉及政府負面新聞。媒體不報道政府的負面新聞,公衆便不會知曉,就代表這個事情不存在嗎?如果報紙、電視、廣播、網絡全部被正面新聞充斥,就證明社會一派和諧?這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無疑就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的做法。

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是社會民主、社會文明進步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新聞報道不論正負,關鍵在於真實與客觀,負面報道只要在真實的範圍內,就能體現其相應的價值。而禁止負面報道的出現,只能說明有問題存在,而又不願意面對和解決,是爲社會之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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